第三十二章 针锋相对
得更多,但其实这里面的分别大了。
打个比方,假如总票房是一亿的话,嘉禾大概能分到百分之四十的票房收入。
如果林道秋选择总盈利分成那他只能分到四百万,而选择总票房分成倒是能分到五百万,这中间可是足足差了一百万。
“林先生多虑了,我今天确实是带着诚意来和你谈,毕竟你用了一部戏帮我们捧红了元彪,我们还得多谢你。”
何贯昌笑着说道:“就在刚才,元彪已经签到了我们嘉禾,正式成为我们嘉禾的签约演员。”
《钱少爷》捧红了元彪,让他成为香江炙手可热的武打明星,嘉禾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以五万块的签约费外加两部戏的主角,就让元彪签下了五年的合约。
“那我就要恭喜嘉禾获得一员猛将了。”林道秋根本就不关心元彪被哪家签下,因为他没准备开经纪公司,也没想过要把元彪绑在他的身上。
而且元彪本来就应该是嘉禾的人,林道秋甚至从来就没想过要从嘉禾手里把元彪抢走。
何贯昌本来以为抢先把元彪签下,多少在谈判的时候增加一些筹码,毕竟人在他们这边,如果林道秋想拍《钱少爷》的续集,那嘉禾不点头他是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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