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五章 谈秦论楚
商君为秦国变法,为民五事,曰壹民,曰弱民,曰疲民,曰辱民,曰贫民,勿求使百姓无智,无志,无闲,无尊,无财,使百姓只能团结在君王的身边。
好逸恶劳,此人之天性;好利恶害,此亦人之天性;好生恶死,此依然是人的天性。
人好逸而秦国使百姓疲之,人好利,而秦国使百姓贫之,人好生,而秦国使百姓忘生死战,更有辱民之政,使百姓终日惶惶。
凡此四点,便让百姓无不对秦国深恶痛绝。
更有甚者,秦国为了获取战事的胜利,为了逼迫百姓上阵作战,制定了严密而严酷的法律。百姓即便熟知秦律,也无法避免自己不触犯法律。而一旦触犯法律,轻则被罚得倾家荡产,而秦律家贫者无法养活家人者贬斥为奴,重则直接贬为奴隶。
然后,秦国又设定丰厚的赏赐鼓动百姓上阵杀敌,杀一人,可晋一爵,杀一人,可为自己父兄仲弟赎身。
所以,秦国现在能逼着百姓打战,打胜仗,以让百姓有利可图。
如今,秦法在战事激烈的现在,在无日不战的现在,尚且还能让百姓有利可图,尚能让百姓有一条出路。
可是,等到日后战事和缓下来,甚至天下重归一统,天下无战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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