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网络信息
载体去保存它……”
“他根本没用自己的真实身份登记,我却可以查到……如果我是安全专家,世界上所有的黑客都可以坐牢了……”
黄极通过感知郑轩,对黑客的工作有所了解,至少了解郑轩,他就曾入侵了米国华尔街沃尔证券公司总裁的私人电脑,并弄到了对方‘金融诈骗’的罪证,一句‘我跟FBI很熟’的威胁,郑轩就轻松勒索了一百万美金。
他在米国摩根银行账户里的钱,就是这么来的。当然也要看时机,因为本身就不干净,所以那位所谓的华尔街大亨,选择花钱消灾,根本不敢深入追究,对勒索的黑客,只是象征性地追查一下而已。
毕竟才一百万,如果让FBI拿到罪证控诉,律师费都不止一百万,如果罪名成立,罚金是这五十倍,并且还要坐牢。
所以不得不说,有技术在手,弄钱实在是太简单了。
当然,郑轩并没有将其取出,每年的利息就已经足够他在魔都过自己外表看似普通人的小日子了。
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技术上,没有过硬的本事,肥羊也是恶狼。
而今,黄极第一次上网,仅仅是看了一下别人的账号,就能获知其真实身份,乃至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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