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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天仙的厌恶


    郝敏说了句有点冒傻气的话。

    “我不是说了吗,你们只管唱好了。”

    丽萍还是淡淡地回答。

    郝敏无话可说了,车内又恢复了安静。

    是呀,丽萍为什么不肯进歌舞厅唱歌呢?

    原来,还是在小县城生活的时候,应该是四年前吧?

    丽萍家一位邻居的姑娘,那年十七岁。

    为了去外面打工挣钱,那姑娘独自到了广东深圳周边的一个繁华城市。

    大约也就出去了一年半左右,后来就回家了。

    挣到钱没有?

    挣到啦!听说挣了七、八万呢!

    但是,听说姑娘的身体也得了病。

    什么病?

    听说得的是那种脏病——淋病!

    后来才知道,姑娘到深圳后,开始找了几家工厂,因为工资低,她觉得赚钱太慢,便选择去了一家高档歌舞厅。

    开始,姑娘干的是‘公主’的岗位,也就是在歌舞厅的包厢里为客人倒茶、斟酒、整理卫生、倒换垃圾桶的服务小妹。

    后来,她看别的姑娘挣的钱比她多了去了,而且都是大把大把往兜里揣。

    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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