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出任务(8)
被害人是一名叫佐佐木佑哉的二十七岁青年。
搜查人员在烧得焦黑的钱包中,发现了牙科医院的诊疗券。于是请该医院的院长确认被害人的治疗症痕,确定了焦尸的身分就是佐佐木本人。
经过警方向附近居民探听情报后,大致上掌握了案发当时的状况:
佐佐木佑哉当天晚上在他固定会光顾的小吃店喝酒喝到深夜,走出店门的时候已经是两点多过后。据说他是走路回家的,而从小吃店走到他住的公寓大约需要十分钟左右。
到了深夜三点多左右,住在附近的一名重考生正在念书的时候,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接着过了不久,便看到火舌窜升起来了。
毕竟案发现场附近到了深夜很少有人经过,因此这次依然没有调查到犯人的目击情报。从汽油弹上面也没有验出任何一枚指纹。推测犯人应该是将瓶身表面都擦拭过后,手上戴着手套犯案的。
另外,透过成分分析的结果,得知此案与海老塚的案件中使用的是同一品牌的汽油。但毕竟那是一家大型石油公司,在全国各地皆由民众使用,因此想要从这条线索找出犯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从"使用相同汽油"这一点来推断,两起纵火事件是同一犯人的可能性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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