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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推行

    中央朝堂的改革就这么定了下来,至于地方上的制度,并非一时半会所能完成,别的不说,中央做出的决定要传遍整个大汉王朝,怎么也得几个月。

    当然,中央的调整既然已经定了下来,那么地方上的决议也很快就通过了,不管怎么样,这种新式的制度,的确比过去旧有的各城置城主好多了。

    地方上州、郡、县三级制度,层层递进,最终集权中央,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中央的统治。

    各行政单位皆三权分立,司法、行政、军事互不干涉,相对独立运行。指挥系统明确,上下级关系明了,避免了指挥混乱的同时也杜绝了地方官坐大的可能性。

    按照新规,各州县将恢复城卫军编制,各州所有城卫军皆归兵部直接管辖,非紧急情况行政长官无权调动。同时,城卫军有责任在必要时协助地方行政长官,在尽可能保证统治的同时也防止了割据势力的产生。

    各地司法机构一律统归大理寺管理,同时,刑部有权要求复核任何大理寺审查过的案件,除流刑以上刑罚以外,地方上的任何刑事案件,刑部皆有权过问。

    一句话,地方和大理寺负责审理,刑部负责复核。

    就这样,通过层层传递,权力最终全部转移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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