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引爆地雷
“但随着幻梦电子的壮大,我们成为同业研究、仿制的对象,岛国瑞塔已经发现了这一点,所以提出要控股幻梦电子51股权,作为授权专利的交换条件。”
“我们没有答应,随后他们又提出了三十亿的专利费以及我们脑波技术的授权专利作为交换。”
“这就是我们引入长生集团增资扩股的主要原因,只要拿到这个授权,我们就可以免去后顾之忧,不断整合国内市场,始终把持龙头地位,所有付出都能够得到更多的回报!”
听着宋思诚把这个利害关系清楚了,也就明白为什么他们对陈浩峰没有一丝一毫的警惕,因为这是他们早就商量好的对策。
只要这个坎迈过去,幻梦电子就能够在国内市场呼风唤雨,再无掣肘。
其实许多国外企业在某些阶段也是纵容这种专利侵权行为,等产业发展的差不多了再进行维权,以便利益最大化。
就比如典型的计算机窗系统,最开始纵容大家盗版操作系统,等市场都占有差不多了,把其它操作系统的开发都给遏制了,应用软件公司都以这个系统为基础开发的体系建立起来了,这时候再进行维权,一举牢牢掌握霸主地位。
但这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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